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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赵刚与王丽原本是一对夫妻,2016年5月,赵刚想在北京购买两套住宅,而赵刚已在外地购买了住宅和店面,不符合购房条件。因此,赵刚想出“假离婚”的方法,两人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都归于张刚名下。2020年底,因赵刚与王丽长期分居两地,夫妻感情产生了裂痕,“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但由于之前是假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平,王丽想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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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夫妻为何离婚,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领取了离婚证,就是合法离婚。法律中没有假离婚的概念,离婚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躲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假造债款企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受诉讼时效约束。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本案中,赵刚与王丽签定的离婚协议不存在一方躲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假造债款企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状况,且协议约定将所有财产归赵刚,夫妻共同财产均已进行了分割,没有漏分的财产,本案不存在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故驳回了王丽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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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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