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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不当得利纠纷案胜诉,助原告追回被占用租金近23万元

2025-10-22 11:07:4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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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夏,哥哥王大强(化名)以弟弟王小强(化名)的名义,在北京海淀购置了一套房屋用于出租,约定由王小强代收租金。然而,经多次催促,王小强仍有近23万元租金未转交,王大强遂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法院最终判决王小强返还剩余租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因政策限制,2007年8月,王大强以王小强的名义买下了北京海淀的一套房屋,双方约定该房屋主要用于出租,租金由王小强代收后转付给王大强。2019年10月,该房屋过户至王大强名下。

2021年9月11日,在王大强的催促下,王小强的妻子通过微信向王大强发送租金统计表,但该表很快被撤回。同年10月,王小强又通过微信发送《租金一览表》的照片,让王大强对房租金额予以确认。刨去物业费、房屋过户费等支出后,王小强需向王大强支付约55万元。

此后,王小强陆续向王大强转账共计约32万元,剩余近23万元则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催促未果后,王大强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为维权,律所指派律师卫军杰、实习律师罗冠宇代理此案。

深入剖析案情后,律师迅速锁定关键聊天记录,并明确指出:王小强妻子所发送的“代收的房租让我老公转您”以及王小强本人发送的租金照片等信息,直接证实双方存在租金代收的合意。随后,律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纠纷”诉讼。

庭审中,面对王小强“房屋曾在自己名下,租金应归自己”的辩解,律师强调,即便案涉房屋曾登记在王小强名下,但结合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来看,王大强才是实际权利人,且双方就租金归属问题作出过约定并已实际履行。而王小强长期占用剩余租金不予返还,已构成不当得利。

2025年9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王小强限期返还近23万元租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在冠领律师的协助下,几天后,王大强便顺利收到全部租金款项。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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