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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6-18 10:57:0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6月,四川的周畅女士与广州醉茶公司签订奶茶品牌加盟合同,支付15万元费用后因选址受阻、品牌扶持缺失引发纠纷。冠领律师代理周畅诉至广州白云区法院,成功促成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全额返还加盟费。
周畅原计划加盟知名奶茶品牌,醉茶公司招商人员主动联系称其不符资质,转而推荐自有品牌“溪畔茶语”,承诺提供选址支持及品牌运营资源。经实地考察,周畅于2024年6月与醉茶公司签订区域特许经营合同,支付授权费、培训费等合计15万元。但在选址时,被告多次变更经营区域,且当地商圈以品牌影响力不足为由拒绝入驻。周畅还发现该公司并无宣传中的投资方支持,成都门店经营惨淡。多次协商退费无果后,周畅于2024年10月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维权,律所指派律师胡如旺代理诉讼。
律师接案后精准锁定案件关键点。首先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指出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合理期限内享有单方解除权;其次通过转账凭证固定15万元付款事实;最后驳斥被告“已提供服务”的抗辩被告未能举证实际提供选址或培训服务,且原告从未使用经营资源。律师强调,周畅在签约后四个月内提出解约符合法定“冷静期”原则,未造成对方资源损耗,全额退费具有充分法律依据。
2025年6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解除合同并由醉茶公司十日内全额返还15万元。此案明晰了加盟商在特许经营中的法定解除权边界,为同类纠纷提供维权范本。(注:文中周畅为化名,醉茶公司、溪畔茶语品牌名为虚构代称)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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