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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6-18 10:45:0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七旬广州居民易伯于1988年购得广州市某房屋,因产权登记停滞多年,将开发商瑞利公司及转让方长河村委诉至法院。冠领律师担任易伯代理人,通过梳理历史协议链条,成功促成法院判决开发商及村委限期协助易伯办理产权登记。
1987年,瑞利公司拆除长河村委原房屋后,约定回迁安置两套房屋,并协助村委办理产权证。次年,易伯与长河村委签订协议,以4.2万元购得房屋,村委将回迁权益转移给易伯并出具证明。1998年双方经公证再签协议,明确若房屋可办证则归易伯所有,否则由其永久使用。因房屋始终未完成初始登记,2024年2月,易伯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维权,律所指派律师曾珅珅、颜彦代理此案。
律师接案后深入调查36年间的三份关键协议并提交至法院:1.1987年瑞利公司与村委约定协助办证的原始协议;2.1989年村委致函瑞利公司要求直接为易伯办证的书面证明;3.1998年经公证的补充协议。针对瑞利公司提出的“面积不符”的抗辩(查册面积39㎡vs协议记载50㎡),律师指出回迁房源于历史拆迁,应以原始约定为准。针对“无权处分”主张,律师强调村委早在1989年已书面告知转让事实,瑞利公司长期未提出异议。法庭采纳律师观点,认定协议合法有效。
法院最终判决:瑞利公司十日内协助村委完成房屋首次登记,村委在获证后十日内协助易伯办理过户。这场跨越三十六年的产权纠纷在冠领律师专业推动下圆满解决。(注:文中易伯、长河村委、瑞利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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