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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海南三亚定金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5-06-18 10:16:4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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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先生因购房定金返还问题与海南三亚某房产公司产生纠纷,遂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经过冠领律师开庭辩法说理,法院判决房产公司返还张先生定金3.5万元。

2024年,张先生向海南三亚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并预付定金5万元,后张先生得知该项目未取得销售许可证,遂要求退款。经多次交涉,房产公司仅退还1.5万元。为此,张先生求助到冠领深圳分所,律师柯应鼎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后,深入分析案件细节,梳理了转账记录、收款收据、《合作建房合同》等证据,证实定金支付事实及房产公司的违约行为。随后,律师代理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上,律师提出:张先生与房产公司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故案涉《合作建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房产公司应当及时返还张先生支付的定金。

2025年5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合同无效,判决房产公司返还剩余3.5万元定金。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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