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5-15 10:50:26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广州的霍老先生为安心养老与养老院签订合同,却因疫情变故及健康原因未能入住,后要求退款遭拒。冠领律师受其委托,介入本案,通过精准把握法律要点,在庭审中击破养老院抗辩。法院于2025年4月判决解除合同,养老院需限期向霍老先生返还相应款项。
2018年9月,时年84岁的霍老先生为减轻子女负担,与广州某养老院签订三年期养老服务合同,缴纳5.9万元。合同约定服务自激活日起5年内有效,但入园费不包含床位、医疗等日常费用。
然而,2019年疫情暴发,霍老先生不得不居家隔离,入住计划被迫搁置。随着时间推移,年近九旬的他身体每况愈下,家人出于健康考虑,希望老人留在家中接受专业护理。2023年4月,霍老先生通过微信向养老院提出退养申请,但遭养老院多次推诿,时间长达1年多。
无奈之下,霍老先生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梁爱华受律所指派迅速介入。在掌握案情后,律师制定三重策略:一是聚焦合同,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格式条款无效;二是以养老合同的人身属性及疫情、健康等情势变更为切入点,请求解除合同;三是针对养老院提出的损失赔偿要求,逐一驳斥其证据漏洞。
庭审中,养老院坚称合同有效,要求霍老先生担责。律师当庭指出,合同条款未作特殊提示,且强制履行违背合同性质与目的;同时,养老院提交的证据为合作公司支出,与本案无直接关联,相关费用属于正常经营成本,养老院无法证明其是因霍老先生解约产生的实际损失。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合同,养老院限期返还全部费用。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张冠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