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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4-18 09:58:0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3年,李某被指控在广东东莞市代理合作建房项目期间虚构事实、非法占有销售款项,被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案件涉及三方合同纠纷及数百万元资金争议,引发多方关注。
李某被逮捕后,其家属迅速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律所随即指派律师何建安担任李某的辩护人。家属表示,李某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严重疾病,术后需长期治疗,且家中尚有年迈父母、幼子及怀孕配偶亟待照料,羁押状态令家庭陷入困境。律师接案当日即前往东莞安排会见,并着手梳理案件材料,力求尽快厘清事实。
律师在了解大致案情后指出,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的核心要件。学界普遍认为,该罪名的认定需严格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及是否实施欺诈行为。
结合本案,律师强调,李某与格瑞公司(化名)签订的《合作建房项目独家代理合同书》明确约定销售底价及溢价分配机制,其通过微信群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属正常推广,未虚构项目情况。同时李某收取的款项均按合同转交开发商,且开发商向客户开具收据,证明李某并未私自截留资金。此外,格瑞公司擅自委托其他中介销售,构成根本违约,李某反因开发商“一房多卖”被骗取500万元,其作为受害方主动报案,进一步佐证其不存在非法占有故意。律师表示,若将商业合作中的民事争议升格为刑事犯罪,将模糊刑民界限,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
律师首次会见时,李某因术后尚未痊愈已出现头晕症状,即便如此,他仍然坚持回忆案件细节。会见完成后律师连夜调取数十份合同、银行流水及通讯记录,发现开发商多次以“项目保证金”的名义向李某借款,并以已售房屋抵债,存在明显欺诈嫌疑。
然而,检察机关初期认为李某“主导销售、获利巨大”,坚持批捕决定。律师并未气馁,先后多次提交补充证据,包括第三方中介证言、开发商违约记录及医疗诊断证明,并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一次关键会议中,律师指出:“若李某意图诈骗,何须在合同明确约定转款路径并留存凭证?又何须在发现开发商违约后主动报案?”这一逻辑准确地指出了本案指控所存在的漏洞之处。同时,律师结合李某病况及家庭困境,援引《刑事诉讼法》第67条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强调继续羁押可能引发生命风险。历经一个月努力争取,检察机关最终同意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组织多方听证。
2023年11月,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李某家属提供担保后,其得以返回家中休养,并将继续配合案件后续调查。此案展现了刑辩律师在厘清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也为类似商业纠纷的定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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