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3-29 11:31:3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北京西城邹先生的母亲去世后留下遗嘱,将房屋份额留给邹先生。因其他两个兄弟反对,邹先生便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近日,冠领律师深入解读法律规定,力证案涉遗嘱有效,最终帮助邹先生拿到应得的房屋份额及4万元钱。
北京西城的邹先生家有三个兄弟,他排行老二。2014年,邹先生的父母因拆迁获得一套房屋。2023年,邹父邹母相继去世,邹父未留下遗嘱,邹母写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份额留给邹先生。因其他兄弟对遗嘱不予认可,邹先生迟迟未能达成继承夙愿。为了尽快解决纠纷,他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孙倩、黄秀琴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研究案件后迅速定位本案焦点邹母的遗嘱是否有效。通过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冠领律师指出:案涉遗嘱是邹母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表述清晰、完整、明确,符合自书遗嘱的构成要件。庭审过程中,对方不认可案涉遗嘱的真实性,冠领律师称对方既未申请笔迹鉴定,亦没有证据证明邹母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冠领律师通过层层说理赢得了法院的认可。2025年2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邹先生继承案涉房屋的八分之六,目前市值800余万元,以及母亲的抚恤金等4万元。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