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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3-24 13:54:3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从事服装制作生意的胡某拖欠上海长宁的付先生货款八年未还,付先生讨债无果后于2024年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近日,冠领律师力破对方超过诉讼时效、否认欠条效力的抗辩,帮付先生拿回31万元欠款及相应利息。
付先生在上海经营布料生意,2014年至2015年,他为在上海制作服装的胡某陆续供货1.6万斤。2016年,胡某作为制衣厂的投资人向付先生出具欠条,写明胡某欠付先生31万元。此后付先生就此笔欠款反复催要,八年仍未果。2024年,付先生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指派律师方道泽代理本案。
起诉成功后,冠领律师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付先生自2019年起多次催款,阐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并结合当年适用的《民法总则》相关规定,成功论证本案未超过三年时效期。针对胡某否认欠条效力的主张,律师指出胡某连续出具两张欠条,且在催讨中多次承诺还款。此外,冠领律师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强调胡某作为已注销企业的原投资人,应对存续期间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驳斥胡某“主体不适格”的抗辩。
最终,冠领律师的观点被法院采纳,付先生成功追回八年前的欠款。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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