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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案,助委托人取保候审成功

2025-03-06 09:55:2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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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冠领律师承办了广东深圳一起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案。律师在明确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责任的基础上,多次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最终说服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成功为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阚某因涉嫌通过锐创科技公司(化名)走私无人机零部件被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以其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为由,于2024年3月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指控,涉案交易均以公司名义进行,阚某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

阚某家属在得知其被羁押后,紧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律所随即指派律师卢显颖代理此案。接受委托当日,律师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细节及公司内部权责关系。此后一周内,律师调取公司工商登记、财务流水等核心证据,并多次与案件承办人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强调案件证据不足及单位犯罪的性质,敦促公安机关重新审查羁押必要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单位犯罪需以单位名义实施且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本案中,涉案交易均通过锐创科技公司对公账户完成,收益用于公司经营,符合单位犯罪特征。而阚某并非公司法人、股东或高管,工商登记显示法定代表人持股100%,阚某无决策权,依法不应承担单位犯罪中的个人责任。

经律师多次沟通、提交法律意见并补充证据后,深圳市检察院依法审查,对阚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之将阚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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