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2-27 14:54: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1年,北京西城发生一起民间借贷执行纠纷,孟某因借名购车与申请执行人魏先生产生争议并起诉。冠领律师代理魏先生应诉时,指出孟某行为规避规定,不应受保护。2023年11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驳回孟某诉求的判决,冠领律师用专业维护了魏先生权益。
2021年,陈某欠付魏先生款项,魏先生经司法程序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陈某名下车辆被查封。然而,该车辆实际为孟某所有,系孟某无北京小客车配置指标,借陈某名义所购。
车辆被执行后,孟某不服,将魏先生列为被告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诉求确认价值17万元的二手奔驰车(含北京车牌)归自己所有,停止执行并解封还车。为此,魏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律所指派张新瑶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件后,指出车辆登记在陈某名下,其公示效力使得魏先生有理由相信车属陈某,且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查封合理。同时,孟某明知购车需指标,却仍借陈某资格买车,规避小客车数量调控规定,不应受到法律保护。鉴于车辆登记与车牌号不可分割,孟某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孟某异议申请,孟某不服提起上诉。2023年11月,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合理,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