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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侵占公司货款,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委托人获不起诉决定

2025-02-26 15:53:2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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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冠领律师代理深圳市某区一起职务侵占案,当事人被指控侵占公司货款8万元。律师精准抓住当事人自首、全额退赔等法定从轻情节,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法律适用问题,结合初犯、社会矛盾化解等要点,成功说服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免受刑事处罚。

林某利用担任行政专员职务之便,虚构采购订单、虚开发票侵占公司货款达8万元。其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发后,林某家属紧急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迅速指派卢显颖律师代理此案。律师当日即安排会见,详细了解案情并安抚当事人情绪。针对涉案金额认定、证据链条等关键问题,律师调取采购记录、发票等书证,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强调林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获谅解等情节,为不起诉奠定基础。

律师指出,本案虽符合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但根据《刑法》第37条及《刑事诉讼法》第177条,林某具有法定从宽情节:其一,林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其二,林某全额退赔8万元,取得公司谅解,社会危害性已消除;其三,林某系初犯且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无再犯风险。综合上述因素,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

经冠领律师专业辩护,深圳市某区检察院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最大限度维护。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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