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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1-10 11:19:5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王淑芳(化名)是上海人,2019年因哮喘发作到上海某医院就诊。因医院治疗不当导致患者去世却不承认自身过错,其家属在索赔过程中遭遇重重阻碍。2024年8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家属成功获得了59万元的赔偿金。
2019年12月某天,王淑芳哮喘发作,被家属紧急送往医院。经医生抢救,她的病情逐渐稳定。根据医院的安排,王淑芳需要继续住院接受进一步的观察和治疗。然而,在留院观察的第三天上午,原本有所好转的王淑芳,突然再次出现胸闷和呼吸困难的症状。医生立即对她进行了抢救,急救药物不断注入她的体内,可即便如此,抢救的效果却并不理想。
王淑芳的病情迅速恶化,最终被转入重症监护室。遗憾的是,当晚王淑芳不幸离世。她的丈夫刘炳强和女儿深陷悲痛之中,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现实。家属们经过反复思考和分析,怀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失误,或在用药方面存在不规范操作,这些因素可能直接导致了王淑芳离世。因此,家属认为医院应对此事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让刘炳强和女儿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面对他们的质疑和诉求,医院的反应令人失望。医院未能提供关于王淑芳去世原因的明确且合理的解释,甚至在面对王淑芳去世后皮肤颜色异常等关键问题时,也解释得含糊其辞。
为了揭示事件的真相,王淑芳的家属多次主动联系医院进行沟通,反复陈述自己的诉求,期待医院能够正视问题,并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可是,时间在一次次的沟通与等待中悄然流逝,直至2023年,医院仍未给出任何积极的回应。无奈之下,刘炳强及女儿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陆文佳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立即对王淑芳的病历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冠领律师指出,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查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这种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确定案件事实、明确法律责任、争取损害赔偿的关键。但对于医疗过程是否存在问题,需要有专业的鉴定机构认定。
随后,冠领律师在代理刘炳强提起诉讼时,向法院申请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同时指导刘炳强收集整理王淑芳的病史、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等材料,以便鉴定机构进行全面的分析。
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书》中指出:本案医院在诊治过程中采取的诊疗措施欠全面和及时,对王淑芳心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评估不充分,抗心衰的治疗力度不足,当病情出现不良进展时,综合性、针对性治疗亦存在不足;同时,案涉部分电子病历未见手写签名,医院存在病历书写欠规范的不足。综上,鉴定机构认为医院对王淑芳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该过错与王淑芳最终死亡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
依据《鉴定意见书》,冠领律师发表意见:
王淑芳所患疾病基本明确,医院延误了其疾病的救治,又未能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规避死亡后果的发生,故医院存在过错行为,且死亡结果与过错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酌定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医院限期赔付王淑芳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尸检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59万余元。
此案中,冠领律师通过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找到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起到关键作用的证据,成功帮委托人解决纠纷,争取到合理赔偿。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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