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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湖北武汉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2024-12-02 11:46:1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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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王馨拿着借款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贺郑东归还20年前的借款。面对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诉讼,贺郑东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自己出庭应诉。冠领律师从诉讼时效入手,成功帮贺郑东摆脱12.6万元债务。

贺郑东是深圳人,1999年在朋友的介绍下,结识了在深圳工作的王馨。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升温,最终确立了恋爱关系。2000年,贺郑东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便向王馨借款1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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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双方因性格不和导致分手。分手后,贺郑东恪守承诺,连本带利地偿还了王馨的借款。此后,两人再无联系。直到2024年4月,王馨重新联系上了贺郑东,要求他归还之前的借款。贺郑东感到困惑不解,恰逢此时他被诊断出患有癌症,身体状况使他无法与她进行争辩,于是他急忙结束了通话。不久后,贺郑东便收到了一份应诉通知书,得知王馨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此时,身患重病的贺郑东既感到莫名其妙又很无助。于是他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过律所研判,委派蒋文期律师代理贺郑东出庭应诉。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向贺郑东详细了解了他和王馨之间的过往。贺郑东向律师透露,在偿还债务后,他并未要求王馨提供收据,而且对于王馨所出示的《借款协议书》也完全没有记忆。在对案件细节进行彻底的审查和分析后,冠领律师发现王馨提交的《借款协议书》存在诸多疑点。此外,律师还注意到,王馨在多年后提出诉讼,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基于这些发现,冠领律师为贺郑东制定了相应的应诉策略。

在庭审中,王馨称,在2000年期间,她陆续向贺郑东出借共计12.6万元,双方于2000年1月签订了《借款协议书》,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和逾期利息。然而,贺郑东这么多年并未按约定还款,所以她要求贺郑东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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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律师详细阐述了贺郑东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实,并指出:王馨提供的《借款协议书》真实性存疑,签名笔迹无法确认是贺郑东所为,且缺乏其他证据支持借贷关系的存在。另外,即使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案中,《借款协议书》约定的最晚还款期限为2002年12月30日,至今已远远超过二十年,王馨的诉讼请求已超过法定最长诉讼时效。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王馨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诉讼风波中,贺郑东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成功摆脱了无端的债务负担,重拾了生活的宁静。为了表达对冠领律师的感激之情,他特意来到冠领律所,向冠领律师赠送一面锦旗。(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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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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