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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11-12 09:59:5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长沙亚星公司与深圳清美科技公司(简称清美科技)签订《猎头服务合作合同》,并成功为清美科技推荐了两名候选人入职。然而,清美科技仅支付了预付款,未按约定支付剩余服务费。亚星公司多次催款无果,于是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前往长沙展开全面调查,准备充分证据,在法庭上充分阐述了亚星公司的诉求,最终,为亚星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
2022年的夏末,清美科技在亚星公司的会议室,与其签订了一份《猎头服务合作合同》。合同约定,清美科技委托亚星公司代为搜索、甄选、推荐所需人才,合作期限为一年,若未能成功推荐,则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顺延至相关项目结案为止。合同还详细规定了服务费的支付标准、担保期、滞纳金等相关条款。
合同签订后,亚星公司迅速响应,积极为清美科技推荐合适的人选。经过一番努力,成功推荐了两名候选人入职,这两位候选人的到来为清美科技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合作并未如预期般顺利。按照合同约定,清美科技应在收到亚星公司开具的发票后的15天内支付服务费。但清美科技在支付了5万元预付款后,却迟迟未支付剩余的服务费。
亚星公司多次催款无果,无奈之下,只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调查打听,亚星公司选择了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仔细研判,指派了经验丰富的白海燕律师代理该案。
冠领律师接受了委托,立即展开了全面的证据搜集和分析。在充分掌握案情后,冠领律师精心准备了完整的诉讼材料,代理亚星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法庭上,冠领律师充分展示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详细阐述了亚星公司与清美科技之间的合作过程,以及清美科技违约的事实。并指出,根据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清美科技应按照约定支付剩余的服务费,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滞纳金;同时,向法庭提交了包括《猎头服务合作合同》、服务结算确认函、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证据,以证明亚星公司的诉求合理合法。
面对亚星公司的指控和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清美科技则提出了不同的抗辩意见。他们声称,亚星公司推荐的候选人王某在试用期满后因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而自己提出离职,因此服务费支付条件并未成就。并且认为,合同中的滞纳金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面对对方辩词,冠领律师进行了逐一反驳。首先,王某的离职是在担保期满后发生的,因此并不影响服务费的支付。其次,滞纳金条款是双方自愿约定的,且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为有效。
最终经审理,法院认可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亚星公司与清美科技签订的《猎头服务合作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双方合同关系依法成立且生效。清美科技应按照约定向亚星公司支付剩余的服务费6.2万元及滞纳金9千元。
这场服务合同纠纷案的胜诉,不仅为亚星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证明了冠领律师团队的专业实力。在未来的日子里,冠领律师将继续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除办案律师外,文中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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