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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11-07 10:57:4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7月,由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曹冲律师代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福建省宁德市某县人民法院审结。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谭鹏飞(化名)借给朋友毛思莹(化名)的160万元被其全部返还,毛思莹另外还需要支付谭鹏飞26.8万元的借款利息。
谭鹏飞与毛思莹系多年好友。2011年至2012年期间,毛思莹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谭鹏飞借款,累计金额达19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然而,毛思莹仅在2012年6月通过其子转账还款35万元后,便再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2年9月,双方结算后,毛思莹向谭鹏飞出具借条,确认尚欠借款本金160万元及利息26.8万元。尽管谭鹏飞多次催要,毛思莹始终未予偿还,这笔账一拖就是将近十二年。
无奈之下,谭鹏飞只好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催要借款。冠领律所接受委托,指派曹冲律师代理谭鹏飞展开维权。
在接到谭鹏飞的委托后,冠领律师迅速展开工作,精准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双方对利息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
冠领律师注意到,本案涉及的借款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但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律师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废止),找出适用的相关法律。
在了解到谭鹏飞和他的儿子分别将借款的一部分转账给毛思莹之后,为了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冠领律师指导谭鹏飞和他的儿子,找出所有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借条以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本案关键点。
冠领律师代理谭鹏飞对毛思莹提起诉讼,要求毛思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庭上,冠领律师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约定的月利率2%并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因此合法有效。
毛思莹未能提供有效的反驳证据,最终法庭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认定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毛思莹应承担还款责任,支付给谭鹏飞本息共186.8万元。
冠领律师帮助谭鹏飞追回纠缠了十余年的巨额借款,挽回其经济损失,赢得了谭鹏飞一家的高度赞誉。本案也深刻警示我们,在借钱时需慎重考虑对方的信用与还款能力,并尽量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关键信息,以避免未来可能的纠纷。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勇敢地迈出维权的脚步。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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