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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11-01 09:54:2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8月,北京某老年旅行社组织的山西大同跟团旅游途中,一名旅客猝死,旅客家属要求旅行社赔偿10万元。为减小负面影响,明晰责任比例,旅行社法人郭淑芬向北京冠领律所求助。经冠领律师努力,促成双方和解,旅行社仅需支付5万慰问金。
随着生活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出门旅游逐渐成为人们假期时的首选,与之相关的旅游服务业也随之兴起。郭淑芬迎着这个浪潮,创办了一家老年旅行社。郭淑芬干劲满满,短短几年,旅行社的业务就翻了几番,团队规模也逐渐扩大。
郭淑芬没有想到,在生意红火的同时,风险也悄然而至。2024年暑假,旅行社组织的某支山西旅游团出现了“严重事故”,一名老人突发晕厥。旅行社随行人员急忙联系当地医院,并实施了相应急救措施,但不幸的是,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老人家属情绪激动,认为老人去世系旅行社过错导致,要求旅行社赔偿10万元,还反复提及要起诉旅行社。郭淑芬理解家属的情绪,也对自己旅行社出现这种悲剧深感内疚,但她深知口碑和信誉的重要性,如果不妥善应对此事,将对旅行社今后的发展造成影响。
经过深思熟虑,郭淑芬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经朋友介绍,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张鹏程律师代理此案。
大部分人选择报团出游,主要是因旅行社的业务专业性、高度服务性以及安全保障性。而旅行社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究竟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常常是实务中引发旅行社和游客争议的关键问题。
因此,在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优先从这一方面入手,通过深入沟通取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首先,郭淑芬的旅行社业务是针对老年旅游者的,对老年旅客的安全应当尽到较普通旅游团更高的保障义务,承担起对团队的管理责任。另外,由于旅游团人均年龄较大,旅行社安排的行程应当考虑到旅客的身体素质情况,避免行程过于紧凑。
而本次事故中,旅行社确实可能存在部分管理纰漏,为老人死亡埋下了隐患。但责任有大小,不能单依据“可能”评定。去世的老人年事已高,在决定参团时也一定是对自身身体状况认可的,在旅行社并无直接过失导致其死亡结果的情况下,本案更偏向于“意外事件”。
同时,随行人员及时进行了救治义务,就算旅行社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老人家属主张的赔偿金额也较高。冠领律师明白郭淑芬对口碑与信誉的顾虑,在代理时采取温和措施,积极与老人家属沟通协调,以诚恳客观的分析缓解他们的情绪,推动双方和平协商。
老人家属逐渐转变态度并打消诉讼念头。冠领律师再接再厉,在取得郭淑芬同意的情况下,顺势提出旅行社愿支付5万慰问金的方案,这一方案最终得到了老人家属的认可。
经冠领律师努力,本案以非诉方式解决,在降低支付金额的同时,避免了诉讼可能对旅行社经营造成的影响。案件结束后,郭淑芬特意送上锦旗表达感谢。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应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评估,考虑是否会对旅游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合理的危险。通过本案,郭淑芬也敲响心中的警钟,郑重表示今后会更加重视旅行社的管理与行程安排,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避免悲剧和纠纷的发生。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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